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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2024年教育博士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办法

根据清华大学博士生教育改革的相关精神,坚持“规范、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教育研究院2024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审核”制。考生自愿申请,我院根据教育博士研究生人才培养目标与方向,对考生思想道德、专业素质、发展潜力等进行全面审核,择优录取。

一、资格审查

通过材料审查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需于2023年9月13日进行线下资格审查。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准予参加综合考核。

时间:2023年9月13日13:00-14:00

具体地点后续邮件通知

资格审查时核验下列证件原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本科和硕士阶段成绩单;

3.本科及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凭境外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需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证明;

5.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年限、职称职务及同意报考证明,并由人事部门盖章;

6.个人简历(打印5份)。

二、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时间

笔试:

科目一《教育理论综合》:2023年9月13日14:00-15:00

科目二《专业英语》:2023年9月13日15:30-16:30

面试:2023年9月14日08:00-18:00

具体地点后续邮件通知

2.考核形式及考核项目

综合考核由笔试和面试组成,通过线下方式进行。重点考查申请人对教育学专业基础知识及教育管理前沿问题的了解,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科研基础、问题解决能力及外语应用能力等方面的水平。

(1)笔试:

科目一:《教育理论综合》,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100分,占笔试总分60%。考核内容包括教育基本理论、教育政策与管理和教育研究方法等。

科目二:《专业英语》,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100分,占笔试总分40%。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

(2)面试:每位考生3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重点考查申请人在本学科攻读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基本素养、学术能力、学术志趣等。

3.综合考核成绩评定

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面试时,至少5位专家独立给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如有分组将对各组间成绩进行标准化。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加权后作为申请人综合考核成绩。

三、推荐拟录取

教育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并结合当年招生名额确定推荐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四、其他

未尽事宜参见《清华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相关的实施细则。如因疫情影响,导致招生工作安排变化,具体信息另行通知。

五、申诉及联系方式

如果对我院2024年教育博士招生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具名进行申诉,申诉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研究生办公室(文南楼403室)

邮政编码:100084

联系电话:010-62788281

电子邮箱:jyyyjsb@mailoa.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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